

本报记者 邓燕玲
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民生工程。民政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明确,鼓励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和人士以慈善捐助等方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于今年8月发起“长辈食堂”线上募捐项目,以“一餐热饭”温暖农村老年群体,受到广泛关注。如何持续汇聚慈善力量,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在2026年全国“敬老月”启动之际,本报记者专访了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理事长詹成付。
记者:农村老年人就餐难题广受关注,请您介绍发起“长辈食堂 笑暖夕阳”公益项目的背景和现实意义。
詹成付:当前,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问题突出,不少农村地区独居、高龄、留守特别是失能半失能老人面临劳作吃力、食材采购不便、膳食结构单一等问题,日常就餐多是简单凑合。老年助餐服务供给不足,已成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亟待补齐的民生短板。对此,党中央高度重视,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各级民政部门牵头主抓的“老年饭桌”工作成效明显,有关社会组织主办的“长者饭堂”“幸福食堂”等也有力配合了政府部门牵头的养老助餐工作。
作为全国性慈善组织,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的重要使命之一就是不断增进老年人民生福祉。进入新时代以来,我们培育发展了“银杏家园”“养老事业基金”“银龄守护计划”等养老服务项目,其重要内容就是为老年人提供慈善助餐和精神陪伴服务。我们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论述,在深入基层反复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民政部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了以“长辈食堂 笑暖夕阳”为主题的线上募捐活动申请,并获批准。从8月26日起,我会的“长辈食堂”项目在腾讯等互联网公开募捐平台开始募捐。在第十一个中华慈善日和“久久公益节”活动中,我本人还在网络平台发起“一起捐”的倡议,得到了许多爱心人士的响应和支持。
总之,时代的召唤、社会的需要是“长辈食堂”得以面世的深层逻辑和根本动力。我们一定要不负众望把“长辈食堂”办好,造福老年群众。
记者:项目的具体服务内容有哪些?在保障餐食品质、适配老年人需求方面有哪些特色举措?
詹成付:“长辈食堂”主要是在农村地区面向困难老年人提供安全、营养、适老的餐食,一般在中午提供堂食,标准为每餐6元。有条件的地方鼓励提供上门送餐服务,同时还适当支持和配备一些适老的餐饮设施。
为保证餐食品质,我们在总结已有经验基础上推行四项举措——同作同食、就地取材、透明公开、共担共治。所谓同作同食,即要求管理人员、后厨人员与就餐老人同餐同食,以刚性机制倒逼压实食品安全责任;就地取材,即优先采购本地原生态食材,这样既契合老年人饮食习惯,又能压缩采购与运输成本;透明公开,即线上线下同步公示每日就餐人次、菜品清单、食材采购价格、收支明细,全程可追溯可核查;共担共治,即鼓励当地老年人自发参与管理运营、资源统筹、日常服务、监督评议等工作,联动民政部门、镇村党组织、长辈代表、村民代表、爱心企业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
为了把上述四方面举措落实到位,我们还将进一步加强基础性服务保障工作。一是开展系统化可落地的“长辈食堂”实操培训,助力其实现自我发展。培训结束后将以月度诊断、定期回访指导及资源对接等方式持续跟进,提供长效服务。二是制定规章制度,包括“长辈食堂”品牌准入标准、餐费补贴、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激励保障、监督约束等方面,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活动。三是选择当地社会组织全面负责“长辈食堂”的日常运营,包括人员管理、食材采购与溯源、食谱制定、成本控制、食品安全管控等。
总之,办好“长辈食堂”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落实方方面面的责任,并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听取各方面特别是老年人的意见建议,只有这样才能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记者:项目采用怎样的运行模式?在资金、场地、人员、管理等方面将建立哪些长效机制,以保障项目可持续稳定运营?
詹成付:“长辈食堂”的受益者是老年人,只有调动老年人的积极性,并撬动本地各种资源,才能让“长辈食堂”获得持久的发展动力。资金方面,除了基金会每餐资助6元外,还鼓励经济条件较好的本地人捐赠,也鼓励村民提供米面油盐和其他符合卫生标准的农副产品。场地方面,鼓励利用闲置校舍、基层组织活动空间,以及农民闲置的院落。人员方面,鼓励人人争当志愿者。实践表明,群众的事情由群众商量着办是个好办法。因此,我们鼓励各地借鉴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引导当地老年人自发参与管理运营、资源统筹、日常服务、监督评议等工作。当然,对于条件不成熟的地方,我们暂时采用由相关社会组织主导、相关专业组织全面统筹的方法过渡一段时间,待各方面条件成熟后再实现自我管理。
记者:多数公益项目由机构牵头推进,像您这样身兼多重身份还直接为一个公益项目代言的情况并不多,公众也会寄予更高的期待,责任压力不言而喻。请问,是什么样的考量,促使您发起并代言推动这个项目?
詹成付:以基金会为组织形式的慈善组织,既受慈善法的约束,也受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范。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理事长为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在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我既是理事长,又是法定代表人,还是党支部书记,所以,不管我是否直接代言某一个慈善项目,我对它们都有责任,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至于我为什么要为这个慈善项目代言,主要是基于以下两方面的考虑。一则,“长辈食堂”是我会新的慈善项目,社会知晓度还不高,需要我站出来帮助推广。二则,“长辈食堂”主要惠及农村地区的老年人,这是现阶段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薄弱环节,我们慈善组织要担当作为、尽力而为,协助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理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我站出来为项目鼓与呼也是职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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