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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出台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助推浙江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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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民政厅出台《“十五五”时期浙江民政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对全省民政标准化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近日,浙江省民政厅出台《“十五五”时期浙江民政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对全省民政标准化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方案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标准化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和“十五五”时期浙江民政工作重大任务,以“建标准、用标准、学标准”行动为载体,以标准化试点示范为抓手,坚持“标准化+数字化”双向赋能,持续提升民政依法行政、规范服务、精细治理水平,推动形成民政系统“人人讲标准、事事有规范”的良好局面。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面、结构合理、科学实用、协调配套的浙江民政标准体系,为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支撑。


方案聚焦建立健全民政标准体系、深化标准学习宣传贯彻、推动标准实施落地见效三大主要任务,提出了加快先进适用标准供给、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加强标准实施监督、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等10项具体举措。强调要大力推进基层单位写标准、学标准、讲标准、用标准,加强典型经验推广;同时细化明确了“十五五”时期厅本级标准化工作任务清单17项以及各设区市民政标准化工作任务清单;确定在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殡葬管理、婚姻管理服务、救助管理、慈善事业、残疾人福利等8个领域先行开展标准化试点,进一步明确试点示范方向。


方案的出台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标准化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以及民政部标准化工作相关部署要求的具体举措。方案科学谋划了“十五五”时期浙江民政标准化工作,在充分发挥标准对民政法规政策的技术支持和补充作用,以高标准引领浙江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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