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陈天平)“总体看,参与为老服务的社会组织数量较多、类型多样、覆盖较广,已成为为老服务供给的重要力量。”日前,在民政部组织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廖明介绍,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共有77.98万家社会组织,其中“为老服务”类社会组织4.39万家。
据了解,“为老服务”类社会组织主要包括老龄和老年协会等行业性社会团体,资助型和服务型基金会,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护理站等社会服务机构等。在参与方式方面,既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直接提供服务的服务型组织,也有提供资金和资源支持的资助型组织,还有以志愿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参与型基层社会组织,形成多种类型发挥优势,各具特色、协同参与、互相补充的局面。
“与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相比,社会组织参与为老服务具有较为鲜明的特点和优势。”廖明表示,社会组织是为老服务中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他们扎根基层,及时了解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需求,提供精细化和差异化服务。社会组织善于链接政府、企业、基金会和志愿者等资源,具有较强的公益动员能力,有助于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为老服务。在政府兜底和市场化供给难以完全覆盖的领域,社会组织能够发挥补充作用。
近年来,我国“为老服务”类社会组织数量持续增长,参与领域不断拓展,服务模式日趋多样,已从起步阶段的生活照料延伸到助餐助浴、医疗健康、康复护理、精神慰藉、老年教育、法律援助、应急救援等多个领域,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趋势逐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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