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前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银龄行动”是以老年人为主体,坚持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以开展智力援助和参与基层治理、社会服务等为内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志愿服务活动。
《指导意见》要求,2024年,全国老龄委有关成员单位、各省级老龄委做好“银龄行动”筹划安排,推动“银龄行动”有序启动,各省级民政厅(局)、老龄办至少开展1项主题活动。2026年,“银龄行动”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成为长期开展的老年志愿服务项目。2028年,“银龄行动”机制健全、制度完备、管理规范,成为我国老年人社会参与、老有所为的重要品牌。
《指导意见》明确了6项主要任务。一是巩固拓展智力援助 “银龄行动”,二是创新开展基层治理和社会服务“银龄行动”,三是积极探索“银龄行动”示范项目,四是有效拓宽“银龄行动”参与渠道,五是提升“银龄行动”管理服务水平,六是加强“银龄行动”品牌建设。
《指导意见》强调,全国老龄委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和行业优势,创新开展“银龄行动”。各省级民政厅(局)、老龄办要把“银龄行动”列入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安排。要完善投入机制,通过公益性捐赠、合作协办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入。民政部、全国老龄办要定期对“银龄行动”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指导,加强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和督促落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