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民政厅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广东省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部署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以下简称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访关爱服务,及时发现、有效防范、稳妥化解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风险,兜牢安全底线,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实施方案》明确了4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到2023年年底前,基本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各地级以上市(含地级市)民政部门结合实际出台贯彻落实文件,启动特殊困难老年人摸底排查工作;到2024年6月底,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摸排建档工作;到2024年年底,探访关爱服务普遍开展,服务成效初步显现;到2025年年底,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探访关爱服务机制更加健全,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实施方案》提出了6项主要任务,即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充实探访关爱服务力量、建立探访关爱服务联系人制度、明确探访关爱服务内容、合理确定探访形式和频次、创新探访关爱服务方式。此外,《实施方案》还明确,加强党对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的领导,细化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友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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