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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出台养老服务资金补助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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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威海市养老服务补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将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类、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类、老年福利补助类、创新引领奖补类4方面进行奖补。

  加快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方案》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奖补举措放在首位。不仅将对今年新建、扩建、改建的护理型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和贷款贴息补助,结合兼具示范引领作用的示范性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运营工作,《方案》还提出对符合条件的示范性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站,分别按照50万元、2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

  推动养老事业向更高质量发展,养老人才队伍是不可或缺的一环。为进一步夯实我市养老人才队伍建设,《方案》着重针对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养老服务与管理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相应的奖补。

  其中,对于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从事一线岗位工作,将结合相应条件及学历分别给予2万元、1.5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入职补助。考虑到护理人员需要定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定,凡是在我市范围内养老机构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中取得职业技能等级的养老护理员,还将依据等级分别给予3000元、4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针对老年福利,《方案》进一步规范、提升4类补助。其中,针对经济困难老年人,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年龄达到60至79周岁、80至89周岁、90至99周岁的城乡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将分别发放80元、100元、200元生活补贴;生活长期不能自理、依据相关标准评估为2至4级的60周岁及以上城乡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80元护理补贴。

  此外,《方案》还围绕创新引领性工作给予相应奖补。其中,对于在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增加养老服务供给、打造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等方面效果突出的区市、开发区,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于达到一定数量、服务效果好的连锁化养老机构,将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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