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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龄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办法》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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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陕西省民政厅获悉,为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由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的《陕西省高龄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12月1日起施行。《办法》在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申请流程、认证机制等方面实现了优化升级。

《办法》明确,高龄补贴将按年龄分四档发放,各地可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本地已出台的相关优待政策。在申请渠道上,《办法》实现“线上+线下”双便利,老年人既可以通过“陕西民政”微信公众号线上提交申请,也可向户籍地或省内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线下申请。申请材料进一步简化,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无需额外提交复印件及照片。

此次新规取消了高龄补贴最多补发12个月的限制,对于因未及时复审而停发的补贴,经核查确认后可予以全额补发。同时,《办法》将“高龄补贴”复审与“养老待遇领取”认证进行合并,老年人完成一次认证即可通过两项待遇的资格审核,极大减轻了办事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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