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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13部门联合出台措施规范老年助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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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海南省民政厅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助餐服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围绕解决老年人“吃饭难”问题,部署5方面18项具体举措,提升老年助餐服务效能。

  《若干措施》提出,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坚持“因地制宜、可持续发展、有偿服务、稳妥有序、协同协作、安全至上”6项原则,实现供需适配是基础,坚持可持续是关键,分层分类发展是路径,建立配送体系是保障,规范服务监管是底线。要将助餐服务设施纳入“一刻钟养老服务圈”和“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打造便利化助餐点。积极探索多种“+老年助餐服务”模式,满足老年人多元化需求。指导机构合理定价,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实行分层分类补贴,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要建立精准补贴机制,省级财政对本省户籍符合条件的特困、低保、重残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给予就餐补贴,鼓励市县叠加补贴。落实税费优惠等政策,盘活闲置用房,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要在城市地区重点推动养老服务机构、餐饮企业等多方主体参与,提供全龄友好型服务。在农村地区依托闲置校舍、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设施,发展“集体经济组织+”“餐饮企业+”助餐模式,并创新推广邻里互助、搭伙帮扶、流动餐车等“友爱互助+”形式,发动低龄健康老年人等力量参与,灵活满足农村老年人需求。要鼓励构建“中央厨房+社区配送”体系,支持互联网平台、物流企业参与解决配送问题,可在社区设置集中取餐点。特别关注失能老年人需求,建立多元筹资机制,对经评估确认为中度及以上失能且有助餐刚需的老年人,由市县按送餐距离给予相应配送补贴。偏远地区由村(居)委会统筹力量提供上门送餐服务。要完善全省统一的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推动服务内容清单化、操作规范化。依托省级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供需精准对接、信息共享及补贴资金全流程监管。民政、市场监管、消防部门加强联合监督检查,严把食品安全与消防安全关。鼓励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各级民政部门履行牵头职责,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和定期评估,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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