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新时代“天府银龄行动”管理导则(暂行)》(以下简称《导则》),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推进“天府银龄行动”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开展。
《导则》明确,老年志愿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六方面。一是围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开展乡村产业、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乡村文化等老年志愿服务。二是围绕关心关爱青少年,依托儿童之家、青少年活动室、未成年人保护站等阵地,开展青少年思想引领、温暖伴童等老年志愿服务。三是围绕智力援助,通过“银龄教师”“银龄医师”等计划,开展支教、巡诊义诊等老年志愿服务。四是围绕互助养老,依托农村互助幸福院、邻里互助点等阵地,开展巡访关爱、上门服务、生活照料等老年志愿服务。五是围绕基层社会治理,开展基层民主监督、民事调解等老年志愿服务。六是其他适合老年人参与的志愿服务。
《导则》提出,按照省级设立总队、市(州)设立支队、县(市、区)设立大队、乡镇(街道)设立分队的原则,组建老年志愿服务队伍体系。总队、支队、大队原则上由各级老龄办组织设立,按照属地原则为各类老年志愿服务组织提供管理服务。各大队、分队整理收集本地老年志愿服务需求,通过“天府银龄”老年志愿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各类老年志愿服务组织根据需求,组织参与志愿服务。鼓励各地推动老年志愿服务项目化运行,开展群众欢迎、主题鲜明、独具特色的老年志愿服务。各级老龄办应当对服务时间较长、业绩突出、社会影响较大的老年志愿服务组织、老年志愿者和老年志愿服务项目给予褒扬,总结推广成功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老年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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